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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审核中 )

2026-01-21 15:35:0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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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仲裁办主任吕佰明介绍,《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是针对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制定的市政府规章,对规范城市绿化的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发挥地方政府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管理办法》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作解读如下:

 

城市绿化关系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关系人居环境品质和人民生活幸福。近年来,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绿化覆盖率达42.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45㎡,为市民提供了优质绿色生活空间。然而,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宜居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亟需通过立法手段进一步推动我市园林绿化城市建设发展。

《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是市政府2025年重点立法项目。市城市管理局作为起草部门,在立法调研基础上,起草了《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市司法局审查,经全面审查、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草案)》。2025年12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12月2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同意。12月30日,以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公布。

《管理办法》共三十五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以及附则四个章节。

总则部分

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建管并重、共建共享”的城市绿化原则,要求绿化应体现“江北水城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明确了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的职责。鼓励因地制宜开展节约型、海绵型、立体化、智慧化绿化建设。对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开展绿化宣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划和建设部分

对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城市绿线的划定与管控、绿化工程的建设标准和设计审查、公园绿地的建设要求、立体绿化的推广实施,以及停车场绿化配建等关键环节,作出了明确规范和细化要求。

保护和管理部分

明确了公园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等养护责任主体及管护职责,严格限制改变城市绿地性质、临时占用绿地以及砍伐树木等行为,并规范相关审批程序。明确损坏城市树木及绿地内禁止的的具体情形;细化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要求,并对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附则部分

对“城市绿地”“城市绿线”等关键术语作出界定,并明确了本办法的施行时间。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