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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遭多名女生霸凌?聊城最新通报!

2024-03-30 14:12:1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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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程运洋

“聊城有出现打人事了”,发布带有噱头的标题,再嫁接套用外省某市,女孩遭多名女生欺凌的视频,借此吸引流量、博取关注。

在热点事件中,网络谣言如影随形。近日,莘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案件。

 

近日,莘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网民董某于3月23日在某社交平台发布短视频并配发文字称“聊城有出现打人事了”的信息,引发关注。网安大队联合魏庄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网民董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从网上借用外省某市发生的欺凌网络热点事件的短视频,配上吸引人眼球的虚假文字,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认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董某予以行政处罚,相关不实信息已删除。

 

 

警方提醒

网络无疆,言行有界。网络不是世外桃源,不是法外之地,任何造谣传谣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构筑清朗网络空间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广大网民在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和乐趣的同时,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冷眼旁观,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虚假信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营造一个健康、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而努力奋斗。

 

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田延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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