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山海新闻了解到,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一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临清市丝润纺织有限公司因涉及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13.2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决定书(聊城税稽罚﹝2025﹞18号)披露,临清市丝润纺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81MA3M4MQU5B,法定代表人:齐建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税务机关经稽查确认,该公司存在虚开发票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聊城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32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已于2025年6月6日正式作出并生效,处罚信息自当日起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将持续至2028年6月6日。
公开资料显示,临清市丝润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7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戴湾镇温庄西村北首,法定代表人为齐建国。经营范围包括纤维纺织;织布;棉花收购、批发、零售;棉短绒收购、加工、批发、零售;服装加工、批发、零售;本公司所经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