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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因偷税被罚逾70万

2026-02-03 14:59:22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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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于大龙 贾思琪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了解到,近日,据“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信息显示,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因存在偷税及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违法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以罚款人民币70.085214万元。

公示信息指出,该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包括:存在视同销售行为但未按规定缴纳相应增值税、未按规定计提收入,以及多列成本费用。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构成了偷税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罚款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王书太,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北路9号。作为一家位于地方重要产业园区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其经营行为与税务合规性备受关注。

 

此次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月15日。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提示,企业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按规定流程提出申请;若需修复相关行政处罚带来的信用影响,也可依据信用修复流程提交材料。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