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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超新型建材等聊城三家企业被处罚

2026-01-23 15:49:1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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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山海新闻记者 于大龙 贾思琪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了解到,近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三家环境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彰显了其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监管态度。三家企业涉及食品、建材、设备制造等行业,违法行为涵盖水、固废、大气等污染防治领域。

位于茌平的旺盛食品厂因员工操作失误,导致冷却水外溢流入雨水排放口,被处以1843元罚款。经查,外排水系包装袋灭菌冷却水,因补水后未及时关闭阀门而溢流,虽属偶发,但已违反《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同样在茌平,山东兴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固体废物贮存不规范被罚。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南侧堆放的脱硫石膏虽大部分覆盖并做了底部防渗,但四周围堰缺失,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依据《固废法》相关规定,被处以142187元罚款。

茌平县天浩换热设备有限公司则因长期未履行废气自行监测义务被罚3.5万元。该公司自2020年项目竣工后,一直未按环评要求对厂界外废气进行监测,直至2025年12月被查获,其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

 

三起案件均由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依法查处,处罚金额虽有差异,但执法程序严谨、裁量清晰,均参照了《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综合考虑了违法事实、危害程度、企业规模、整改态度等因素。这体现出聊城市环境执法的精准化与规范化,也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生态环境保护没有“小事”,企业无论规模大小、违法情节轻重,都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任何对环境造成风险或损害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