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山海新闻了解到,近日,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两家企业因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被处罚。其中,锦华环保装备(山东)有限公司因临时用电不规范等问题被罚款1.5万元,山东恒琛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因塔吊设备安全隐患被罚款5000元。

根据公示内容,2025年1月2日,相关部门检查发现锦华环保装备(山东)有限公司负责的智能环保仓储装备研发生产项目25号车间存在临时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钢筋区施工机具未搭设防护棚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二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高新区管委会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
另一处罚案例中,山东恒琛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在2025年2月24日的高端肉制品项目现场检查中被发现塔吊起重量限制器失效,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六项“使用单位应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要求,依据该规定第三十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企业被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