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拍卖的股权对应聊城市运河城置业有限公司1.47亿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9%,标的存放于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星光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3层303室。根据法院公告,此次拍卖案由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当前估值约1.73亿元,但变卖价仅为评估价的64%。值得注意的是,运河城置业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其股权结构显示,剩余51%股份由聊城市国兴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属国有控股企业。
聊城市运河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加奇。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其主要从事土地储备开发、养老服务、房地产开发及市政工程施工等业务,并设有一处分支机构。股权出让方聊城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8008万元,由聊城新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对外投资的企业中有7家处于开业状态,涉及房地产、旅游投资等多个板块。该公司去年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2024年12月其法定代表人李洪达还因关联案件被限制高消费,此次股权变卖或与其债务处置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