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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 与民同行----山东省德州市检察机关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走笔

2022-06-15 11:49:3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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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平原县的张某与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进行虚假诉讼,涉案金额300余万元,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平原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在调查核实相关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检察监督意见,依法判决撤销原调解书,并分别对张某和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处罚。该案近日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部门典型案例。

以“如我在诉”理念,亮剑虚假诉讼,依法能动履职铲除社会公平正义的“毒瘤”。今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用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动履职,止于至善。

创新机制,提升监督质效

“多亏了检察官支持监督,要不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呢。”近日,陵城区农民工王某在区检察院“检察+工会”支持起诉监督工作机制帮助下,终于拿到了自己拖欠已久的工资款。

民有所急,检有所应。因为疫情,农民工工资拖欠成为近来较为突出的问题,德州检察机关迅速在全市部署开展支持农民工起诉专项监督活动,并与人社、工会、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积极对接联系,完善与法院、司法行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外部沟通协作机制,就支持起诉工作联合会签相关文件,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113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207.9202万元。 坚持能动履职、诉源治理,将“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3件,实现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彰显了新时代的检察担当。

工作中,德州民事检察部门主动发力,探索推进“三查融合”工作模式,集成运用审查、调查、侦查手段,打破部门职能条块分割局面,把民事检察监督与发现、移送司法不公背后的违法犯罪线索有机结合,形成内部协作机制,以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不断拓展民事检察案件来源。他们与刑事部门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通过刑事部门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0余件。与刑执部门沟通,深挖法官违法案件后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的线索,切实加强和规范依职权监督,积极拓宽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提出抗诉案件线索来源。与控申部门沟通,通过12309检察热线、群众工作岗等配合,摸排梳理信访、来信来电等线索中涉弱势群体的案件,办理支持起诉149件,同比增长245%。

为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办案质效,他们还创新一体化办案机制,统筹整合全市民事检察精干力量集中攻坚克难、精细办案。在办理贾某违法调解民事检察监督案时,运用上下一体化机制,组织成立办案组,吸收乐陵、禹城、庆云、夏津四个县市区院共同办案,成功制发再审检察建议45件,法院全部予以采纳。

借力借智,提升监督素能

为提高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推进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今年4月,德州市检察院专门印发了《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监督案件业务咨询论证工作小组管理办法(试行)》,邀请政法队伍交流至检察系统的法院干部、从事民事检察监督5年以上的检察干警、特邀兼任检察官助理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等组成民行检察监督案件业务咨询论证工作小组,充分发挥他们在专业能力上的优势,借力借势,群策群智,对案源建设进行指导、对案件办理进行把脉、对法院沟通进行协调,延伸民事监督案件的广度和深度。

齐河县的谢某因相关部门对道路设施、桥梁维护管理存在瑕疵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了人身损害,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却始终没有得到赔偿,无奈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取监控录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材料等,发现事发现场系道路拐弯处,路面突然由宽变窄,且该路段未设置明显交通警示标识,隔离护栏防护帽缺失。

承办检察官在业务咨询论证工作小组的指导帮助下,经认真审查认为,桥梁主管单位对事故发生地段日常管理维护不当,与事故发生、损害结果加重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应当对事故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遂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帮助受害人拿到了48万元赔偿款。同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单位整改大桥道路及交通设施存在的缺陷、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部门典型案例。

专项引领,拓展监督新局

“民事检察监督要有起势、开新局,专项活动是一个强有力的抓手。”德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刘睿介绍说。

今年以来,他们针对民事检察工作群众知晓度低、涉民营企业、涉民生案件等领域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到位问题、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等不同情况,相继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民行检察、与民同行”专项宣传月活动、为期9个月的民事执行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期8个月的建设工程领域支持农民工起诉专项活动。

武城县的苏某申请监督案,历经审判、执行程序已长达十四年。武城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阐述意见及理由,厘清事实、分清责任,并对双方多次展开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和解,长达十四年的矛盾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据了解,在专项活动的强力推动下,德州检察机关1至5月份,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不含支持起诉)324件,同比增长48.62%;办结民事监督案件321件,同比增长47.93%;提出监督意见62件,同比增长264.71%,其中,提请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7件,法院改判率100%;2起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部门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引导各基层院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深化专项监督活动的范围与内容,积极开展独具特色的专项活动。”刘睿说。

德州市检察院也将组建检察官办案团队,对各基层院开展的专项活动进行分类分片区业务指导、工作督导、专项引导。对于有引领、辐射和带动、示范效应的专项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复制其经验做法,推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稳步提升、进中向好。(高忠祥 祁 磊)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刘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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